我5月21号在江阴世茂御龙湾交了2万块钱并签订了购房意向书,但意向书的日期是写7月1号的,说是某些原因暂时不能签所以写7.1号的,就稀里糊涂签字了,收据也写的7.1号,但POS机刷卡还有银行的记录上面是5.21,现在不想买了,这两万块能退吗
2024-12-04 02:24尊敬的客户, 非常抱歉给您带来不便。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购房意向书,并且在该意向书中明确约定日期为7月1日。然而,在实际交易过程中,您和开发商并未按照此约定进行交易。 由于您的购房意向书日期被错误地标注为7月1日,这可能影响到退款程序的顺利进行。请注意,退款过程需要遵循双方事先约定的时间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如果您对退款有疑问或担忧,建议您尽快联系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您可以向开发商说明实际情况,询问退款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文件,同时保留好所有相关的凭证以备后续参考。 如果开发商拒绝退款或者无法提供合理解释,请考虑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能会更加快速有效地解决问题。 最后再次强调,保护自己的权益是非常重要的,希望您能够及时采取行动来维护自身利益。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