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眉山人,2014年嫁在彭山,随后户口牵过来了,婚后有一子,婚前男方父母按揭买了一套100平米房子,户名是男方父母,每个月按揭款项由男方父母出,今年地方安置拆迁人头费一人4万或30平米房子,我们说要12万自己去按揭买房,可是父母说原有房贷怎么办?我说要不把12万拿去还贷,还清后就过户给我们,并口头承诺过户费由父母出。拆迁款下来几个月房贷也清了,父母迟迟不办,现在告诉我余款全部存定期了,没钱过户,意思是不过户,还说我们住他们房子。现在闹掰了我叫他把我个人4万给我然后离婚,请问有权索取更多的财产吗?我们婚姻存续期间只有家具家电自己买的,无存款。
2016-12-25 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