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九月底分期付款买了部手机,首付1500,等于是贷了三千,我还了两期后由于发生了点状况有几个月没还,后来他们通过律师带有恐吓性质的找我谈话,后来我借了两千给他还了点,他说到七月底在不还清就起诉我,还给多人发了我的身份账号,我8月分肯定还的,我一共就贷了三千连违约金算上都要还六千了,他还起诉我诈骗这合法吗
2021-06-12 11:14一般情况下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