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墓被毁坏的赔偿标准

2019-08-07 12:58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 (二)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听劝阻的。 坟墓乃是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此死者近亲属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也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之规定,死者的人格利益包括死者的遗体、遗骨,当损毁坟墓的破坏行为导致死者遗体或遗骨发生变动、减少或灭失,对坟墓的毁损即是对死者人格利益的侵害,损毁坟墓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侵犯死者人格利益的行为。 当毁损坟墓的破坏行为未导致死者遗体或遗骨发生变动、减少或灭失时,坟墓作为民法上的物,是一种特殊财产,毁损坟墓的行为属于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理由是:民法上的物等同于狭义上的财产,作为民法中的物,须具备以下几个特征:(1)存在于人体之外。(2)能被民事主体所控制和支配。(3)能满足人类社会生活的需要。这里的人类社会生活的需要包括物质需要与精神需要。(4)须为有体物。“坟墓”,作为埋葬死者遗体或者骨灰的特定建筑物,被视为死者的栖身之所,它同样存在于人体之外,能被民事主体所控制和支配,能满足人们纪念、祭祀先人的精神需要,也是一种有体物。所以,从民法学上看,“坟墓”属于物的范畴,对坟墓的损毁构成对他人财产的损害,损毁坟墓的行为在性质上是财产损害行为。

2019-08-07 12:58:18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2573今日律师解答 50012

相关推荐
驾校不退学费12315管吗 1回答
行政诉讼第三人需要请律师吗 1回答
网贷发短信说是律师让我带身份证去当派出所是真是假 1回答
打人致眼部淤青,后脑勺缝3针,右边肋骨轻微骨折。属于轻微伤还是轻伤? 1回答
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包括的领域 1回答
华夏信用卡欠15000两年没还 1回答
执行刑罚前必须逮捕吗 1回答
新生儿锁骨骨折赔偿案例 1回答
乡政府征用租我家土地我们可以不同意吗 1回答
一方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回答
家庭主妇离婚后可以要求男方给赡养费吗 1回答
西班牙车祸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1回答
天津律师咨询免费咨询 1回答
乡镇快递点收费合法吗 1回答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分配不通的话会不会谁都拿不上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