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舅舅中风腿脚不便,她的女儿不管他,我舅舅写了遗嘱名下的房子不继承给她女儿,因房子是安置房,以后办理房产证跟她女儿有关系吗?谢谢。
2025-01-03 06:11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的舅舅在生前已经明确表示其遗产不希望由其女儿继承,并且已经进行了公证,则该遗嘱将被视为有效。因此,即使您舅舅的房屋属于安置房,也不影响其对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处置。 关于房产证的问题,由于您提到“以后”办理房产证与您舅舅的女儿有关联,这可能意味着将来需要办理更名手续。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与您舅舅的女儿协商,了解她是否愿意协助办理相关手续,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处理这个问题。同时,也可以向专业人士咨询,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