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男友买的房子,共有,婚前。现在他因欠债,对方要收房子,没有贷款合同什么的抵押,只有前男友的签字,但是签字时我不知情,我是房子的主贷人和主还款人,请问债主有权利收房子么?说是今晚就要收房子。
2025-02-09 08:0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前男友在购买房屋时未签订正式的贷款合同,并且您并不知情,那么这可能构成一种欺诈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与前男友之间的购房协议,并要求对方退还已支付的款项。 此外,由于您是主贷人和主还款人,因此您有权要求对方偿还剩余的贷款金额。如果您无法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建议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