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情况是:我和我老公是2007年结婚,2010年长沙有一处房产,是我和我老公的名字。一次性付清的。2015年买车,是我的名字。我们有一儿一女两个小孩。女儿9岁,目前是我带着在长沙读书,从幼儿园开始就是我带着读书。儿子才1岁4个月。结婚后我们常年两地分居,他一年回来的时间很少。导致我们之间已经缺乏基本的信任。如果离婚,会是怎样的盼决?
2025-01-21 18:35尊敬的用户,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您的丈夫在2007年结婚并共同购买了一处房产,该房产为双方共有财产;同时,在2010年还共同购买了一辆汽车,并且该车也登记在双方名下。此外,您还有两个孩子,一个九岁的女儿和一个刚满一岁四个月的儿子。 关于夫妻关系的问题,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您们在婚姻期间共同出资购房或购车,这些财产都属于你们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因此,房产和车辆都是你们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至于抚养权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意味着您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继续抚养孩子,但必须确保孩子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对于未来的关系处理,建议双方可以尝试进行沟通和理解,努力修复彼此之间的信任。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调解或者咨询机构的帮助,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 最后,无论何时何地,请务必注意尊重对方的人格尊严和权利,避免任何可能引发矛盾的行为。 祝您生活愉快! 此答案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