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8个月,现在想要离婚,男方婚前在信用社贷款8万元,我和他结婚后他让我签字去信用社又贷款8万还上一个八万。如果离婚的话。这算是夫妻共同债务嘛?
2025-01-28 16:49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向他人借款用于个人用途,即使该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也应当由借款人自行承担还款责任,除非能够证明借款是为了解决家庭困难或为家庭共同利益而进行的。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不需要对这笔债务承担责任。 然而,如果您需要处理与这些债务相关的事务,建议咨询专业的财务顾问或律师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和建议。他们可以评估这些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为您提供有关如何处理这些债务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