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参加工作十一年,今年因病休假八个月,我是帕金森,假期到了我要上班,单位不同意要给我买断,请问买断单位应该怎样赔偿我
2025-03-07 20:5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如果您的病情导致您无法从事原来的工作,且在医疗期结束后仍无法从事原工作,您可以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至于是否需要购买“买断”保险的问题,这取决于您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是否有关于此种情况的约定。如果您没有约定,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您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但是,如果您的单位已经承诺提供这种服务,那么可能需要额外支付一定数额的费用。 最后,无论哪种情况,都需要您与单位进行协商解决,以便达成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