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从2017年3月借我的钱 到2018年2月就不该还了 总共借了有15万 只有7万的借条 想问这钱能要回来吗?他就是赖着不给 通过打官司法院有什么办法要?
2026-01-02 19:3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借款人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没有归还借款,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在起诉前,债权人应当收集相关的证据证明债权的存在和借款人的违约行为。 在起诉过程中,债权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借款合同或借据等书面证据; 债务人未按期还款的事实证据,如银行流水记录、转账凭证等; 债务人逾期未还款的催告函及送达证明。 被告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如被告的财产状况证明、债务人恶意逃废债的相关证据等。 在法庭审理阶段,债权人可以根据上述证据提交诉状,并请求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借款人在借条中明确表示不再偿还借款,但这并不意味着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再偿还借款,债权人仍然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追回欠款,例如通过公证处出具的遗嘱、赠予协议等方式转移债权。 最后,建议债权人采取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维权,避免因不当手段导致纠纷升级。同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建议在借款时详细约定还款事宜,确保双方权利义务的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