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要求补偿违章建筑为由不交房的法院是否支持
2025-09-03 06: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以中止履行。”该条规定的“确凿证据”是指能够使人民法院认定对方将难以或不可能继续履行合同的事实。如果一方在起诉前确实提供了相关证据,并且对方对此事实未予反驳,那么法院可能会支持其请求。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案件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果您遇到类似的情况,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者直接向当地法院咨询,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