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土地16亩,因国家需要以征收。但是使用权者是我爸爸,他本人以及我几个兄弟已经出国定居,户口已经注销了,归它国人了。在我国剩下我和妻子还有两个儿子。爸爸户口注销前把所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我,没有过户。只有书面协议达成。
1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您的妻子对这16亩的土地拥有所有权,并且该土地的使用权已经被父亲转移给您。在没有过户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政府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补偿。同时,由于父亲已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您,因此您可能需要向政府提交相关文件证明这一事实,以便获得适当的补偿。此外,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建议,请联系当地的政府部门或法律顾问。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