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卖衣服的店员,11.4号那天阿姨来买了一套衣服,当时公司下发的双十一活动政策是原价179的衣服送一包价值59的短裤或者减20元钱159,阿姨不要短裤要减钱,然后又问我双十一不能再便宜了?我说我们现在就是双十一的活动政策,没有别的活动了,但是双十一当天公司临时又给了个活动,这个衣服就是买两套送一套,平均一套120。阿姨双十一看到了,就和朋友一起又买了,然后今天早晨她拿着4号的衣服来了,要找差价,我们说给她把衣服退了,她不干,非要我退给她40块钱,不给就不走,请问一下这样的事情我应该怎么处理?我要自己掏40块钱给她吗?
2026-01-06 08:22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在双十一期间销售的一套衣服原价为179元,现在公司的活动政策是买两件衣服送一件,平均下来每件衣服的价格为120元左右。然而,在双十一当天,公司又临时推出了一个促销活动,即如果顾客购买两套衣服,则可以免费获得一套。因此,您应该退还阿姨多支付的部分。 根据法律规定,商家有义务提供公平交易条件,并且不得强制消费者接受不公平的交易条件。如果您已经告知阿姨此情况,而她仍然坚持要求退款,那么您可以按照公司规定进行操作,将多收的钱款退还给阿姨。 至于阿姨提出的赔偿要求,建议您与阿姨协商解决,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同时,也可以考虑向公司反映此事,以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