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祖宗留下来的房子,现在开国道拆迁。继承问题。1953年有定了4张房产土地所有证,总共定了19间房间实际不只19间。我老爸有5间。还有几个没有房产证的,他们说那时定的房产证没用,只是意思写几间,说我按族谱股份分不了5间。他们意思就是要按族谱股份去分。〈按族谱他们股份很多〉这种情况怎么分,他们没定房产证的怎么办。手上还有一张4间的房产证,是我爷爷当时通过法院调解给我爷爷经管。上面协议没写所有。
2025-01-20 15:40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房屋所有权的取得通常基于合法的产权登记和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的父亲拥有五间房屋的产权,那么这些房屋应当属于您家族所有。关于族谱中的股份分配,应当依据当地法律法规以及族谱中规定的规则进行。 对于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即使在1953年的房产登记中没有记载,也视为已经存在,并且可以依法主张权利。因此,对于这部分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同样应当按照族谱股份进行分配。 如果您手中持有4间的房产证原件,这是证明您有权继承该部分房产的有效证据之一。但是,由于您没有其他有效的房产证作为支持,您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的证明材料来进一步证明您的继承权。 最后,建议您与当地的村委会或社区委员会联系,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