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 本人刘露鸿女士441202200506262546跟王彦博先生610402200105113891感情破裂分手刘露鸿女士必须归还王彦博给予刘露鸿的所有金钱以及物品 由于两人距离太远经双方协商王彦博给予刘露鸿全部东西以现金方式返还 据统计刘露鸿欠王彦博人民币¥10000(大写:一万元整)经双方协商,债务人必须与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前全部还清,双方约定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债权债务关系产生的各项诉讼;债权人应为追成此债务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或者是其他损失,由债务人承担。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特立此据 欠款人——签字且按手印 二零二二年五
2022-07-23 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