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家修补房屋9月底开始施工的。镇里在10月7号发布的文件房屋修建不得超过7米2高 等一些政策。今天镇里核查队给我家停工了。说我家没有手续。我家在自己的宅基地里进行 修补。没有超高 没有占宅基地外的地。并且去镇里规划科 规划科说谁停工的找谁 去核查队 核查队说找规划科。村委会的说咱们这边 在10月7日之前修建房屋的不需要任何手续。 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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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翻建,未超过原宅基地使用面积,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帮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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