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 应该去借款人当地法院?

2019-09-01 23:38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如果在外地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非住院就医,可以在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需要由公安局派出所、居委会、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以上任一单位出具居住证明,证明当事人从某年某月起至今,已在该地连续居住满一年。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其中“接受货币一方”就是出借方,即出借人可以在其所在地起诉借款方当事人。

2019-09-01 23:38:31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6391今日律师解答 48190

相关推荐
充值解冻有成功的吗? 1回答
民间借贷 应该去借款人当地法院? 1回答
关于申请撤销对被执行人执行的法律 1回答
男人不给我补偿可以直接找他老板吗 1回答
卖外挂被公司起诉罚款多少 1回答
你好,我之前在一家快餐店上班,后来换老板了,工资变了,我就辞职不干了,但是辞职前的工资原来的老板一直拖欠着不给,喊着没钱,不给我们结工资。我们几个人把原来老板告上了劳动局,但是给的工资不够数,而且 劳动局那边说就这么点了,不管了。我们该怎么办 1回答
赠送给别人的房子,别人卖掉要经过赠送人签字吗 1回答
离婚后孩子归男方孩子和妈妈的姐姐有关系了吗 1回答
酒驾判缓刑具体怎么办 1回答
拖欠工资发不成 他的朋友还打人了 1回答
人人盈棋牌违法吗 今天提款他问我要手持身份证照片,这个会不会用手持身份证照片去违法? 1回答
请问,刚怀孕,医院建议休息保胎,用人单位不批请问,我该怎么办 1回答
法律中到学校中宣传东西犯法吗 1回答
给开了税票对方不走流水合法吗 1回答
西安律师事务所经济案件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