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 应该去借款人当地法院?

2019-09-01 23:38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如果在外地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非住院就医,可以在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需要由公安局派出所、居委会、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以上任一单位出具居住证明,证明当事人从某年某月起至今,已在该地连续居住满一年。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其中“接受货币一方”就是出借方,即出借人可以在其所在地起诉借款方当事人。

2019-09-01 23:38:31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5733今日律师解答 51614

相关推荐
冰棺放医院属于违法吗? 1回答
我帮朋运输1100公斤烟叶会判刑吗 1回答
劳动局在线咨询微信老板拖欠工资 1回答
归还世界给你雯汐被公司辞退有赔偿损失吗 1回答
月收入8000抚养费多少 1回答
犯罪嫌疑人判刑以后可以和家属通电话吗 1回答
高利贷转在转让债权后被警察抓获,那之前的转让还有效吗? 1回答
证人能收立遗嘱人的钱吗 1回答
三人合伙开店一人要退 另外两人不同意 1回答
我是河南的嫁到江西,有结婚证,我不迁户口孩子就上不了户口,上不了学吗 1回答
我的家人出交通事故,我公公骑电动车撞了小车,现在我公公脑出血住院了,小车司机我们没见到,交警说我们全责 1回答
结婚不到一年,双方感情不和,女方意外流产了,男方起诉离婚说女方私自流产怎么 1回答
请问有人占我土地并打架且破坏我财产我该怎么办 1回答
劳动法辞退赔偿2019 1回答
1992年,6人故意伤害致死一人,犯人一直未归案,公安局不作为不抓人,当年趁批捕令下来之前 将拘捕四人放了,如今罪犯二十几年未归案 重审后按何时法规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