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高塘花园53号的单元,要求装一步电梯,12家中除一楼的2户(103、104)外,10家都同意,都签名,符合市里《关于进一步推进既有多层任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甬建发【2019】87号)的规定:单元内有年满70周岁以上老人,且有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现在已经公示。文件中有一句“在全体业主征求意见时无反对意见的即可申请”,这一点我们就为难了,因为六分之五(10家)都同意装,而一楼2家(只占六分之一)不同意,也就改口说“反对”,这样就通不过了!我不明白的是说不同意可以,说反对(其实也是不同意)就不行,那文件规定“三分之二”即可还有什么意义呢?为此怎么办呢?
2020-11-05 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