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我儿子和女朋友先领了结婚证再买房写了女方的名字,但是女方沒有拿一分钱,现在要结婚,她家还要彩礼钱,我现在达不到她家的要求,她家不让结婚?我该怎么办?
2024-07-24 01:38您好!在婚姻关系中,双方应当互相尊重和支持。如果您的儿子和女朋友已经按照当地法律规定领取了结婚证,并且房产上也写上了女方的名字,那么该房产的所有权属于您儿子和女朋友共同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或共同共有。 如果您认为男方的女友没有支付足够的彩礼费用,您可以向对方提出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法院诉讼等方式来解决。但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应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建议您与女友及其家人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想法和要求,以便找到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