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结婚4年,有个3岁3个月的女宝宝,因为这边计划生育规定,不满3岁1o个月的宝宝不能生二胎,如果生下来他工作也保不住,还得罚款,没办法只能忍痛引产了4个半月的宝宝,还没出月子,老公提出离婚,我应该怎么办,他是公务员还说要我把孩子一快带走,没有抚养费,什么都没有
2025-03-25 06:37首先,您有权要求赔偿您的损失和伤害。在法律上,您的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包括但不限于人身自由权、婚姻家庭权利等。 根据中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因计划生育政策而被迫终止妊娠并遭受经济损失,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并获得精神损害抚慰金。 同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手术记录、医疗费用单据等,以便于将来维权时提供有力的支持。 此外,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您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事务所进行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希望您能够尽快采取行动,为自己争取应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