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男方是香港人,女方是大陆人,2012年结的婚,2016年4月开始分居,现在分居快两年,想离婚,她不同意,单方面起诉离婚,怎么样快速把婚离了,我本人的事情,在香港登记,没有孩子
2025-06-17 17:58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可以视为婚姻关系自动解除。因此,您可以在分居满两年后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关于您的情况,由于您已经在中国大陆结婚,并且有子女,您可以选择在法院管辖范围内办理离婚手续,同时也可以考虑在香港进行离婚处理。如果您选择在香港离婚,需要先在中国大陆完成必要的程序,例如申请财产分割、确认子女抚养权等。 此外,如果您的配偶不愿意离婚,您可以通过调解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调解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可以帮助双方更好地了解对方的想法和需求,从而达成协议。如果调解无效,则可以选择诉讼方式,通过法院判决来结束婚姻关系。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来判断。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具体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