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公司已工作4年零3个月,劳动合同2020年5月6日到期,2019年8月1日收到公司辞退书(根据劳动法第46条规定,与我终止劳动合同,在2019年9月1日前完成交接工作),这期间在公司没有发生过重大失误,公司也没有给出辞退的原因,那按照劳动法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呢?
回答数:959
公司违约 ,应该承担赔偿的责任的,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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