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老公用公积金买的房子,并且房产证只写他的名字,购房任何合同没参与,还贷款也没参与,因为公积金还贷款的,离婚的话,是不是没有老婆的份?
2024-12-20 09:0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房屋,无论是否使用了公积金贷款,该房屋的所有权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房产证上仅有一方的名字,也不能简单地认为该房屋是男方的个人财产。 此外,关于还款责任的问题,由于借款是由男方一人承担,那么女方作为配偶一方,也应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除非有证据证明男方存在欺诈或者重大误解等情形导致其放弃偿还债务的责任,否则女方仍有义务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履行还款义务。 综上所述,虽然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但在离婚时需要考虑房产的归属和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具体而言,若女方愿意与男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要求男方承担更多份额的还款责任;若无法达成协议,则可能需要通过法院诉讼解决房产分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