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各是离婚后再婚。男方一子。女方一女。 男方有一公司一部分股份。 如果男方要把公司股权转让给自己儿子需要经过女方同意吗。 如果离婚的话。公司股权是夫妻对半还是可以继承给自己儿子。 望尽快回复。 谢谢
19天前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继承权的问题,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在离婚时,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可以按照协商结果分割共同财产。 在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法院会考虑男女双方的实际经济状况、子女成长需要等因素,依法作出分割决定。其中,子女利益作为首要考量因素,可能会导致部分或全部财产归一方所有。 关于子女继承权,一般情况下,除非有明确约定或者遗嘱,否则子女不会自动获得父母的遗产份额。只有当一方去世后,另一方仍有未尽义务、丧失生活能力等特殊情况,法院才有可能酌情考虑给付部分或全部遗产。 因此,在您的案例中,如果双方无法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建议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同时,关于子女继承权问题,最好先与对方进行沟通,了解其意愿,并尽量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