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方北京人,婚前没有房子一直租房子,把前夫户口弄到我家,我爸那里的房子拆迁,户主我爸的,我们没有尽到盖房子的义务,宅基地是老宅基地,我和前夫只是腾退人,然后离婚了,离婚协议签字是夫妻没有共同财产,请问他有资格去我娘家分房子吗?
2024-11-05 05:38关于您所提及的问题,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继承等原因获得的房产属于个人所有。如果您的前夫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并且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则他有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双方没有共同财产的情况下,除非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其他共同财产或特殊原因,否则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支持对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您和前夫没有尽到盖房子的义务,可能需要考虑是否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您愿意与前夫进行沟通并寻求共识,可能会有一个较为合理的解决方案。 最终,具体的处理方式应该由您和前夫之间自行协商决定。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专业的律师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