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咨询离婚案件,我和我对象在一起四年多。现在有个姑娘22个月。这四年多经常受家庭暴力。前天我姑娘也趁我下楼买菜,把孩子打了。现在我们俩名下有两处楼房没过户的还有一个商厅。在我认识他之前他有大概40---50万外债。我之前有辆车。为了给他还债我们把我车卖了给他还债还有我的一个笔记本也给我卖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离婚我们得到多少?包括孩子的。他的婚前财产还有一处平房。他名下的。
2025-02-03 12:27首先,对于您提到的家庭暴力情况,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建议您尽快向警方报案,并寻求法律援助以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安全。 至于房产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配给双方。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的女儿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的部分份额。 关于债务问题,如果该债务是用于购买房屋或其他重大经济活动的,且在离婚时已支付或偿还了一定比例的款项,则可能需要考虑是否对债务进行重新分配。 至于婚前个人财产和配偶的婚前财产,通常在离婚时会按照各自财产的情况进行处理。但是具体到每个案例中,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般性建议,具体情况还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法院判决书的具体规定来进行分析。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帮助,请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