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结婚4个月,领证共同生活。现因为每天吵架没有感情所以决定离婚,男方不同意,起诉应该走什么程序?结婚前一共给了10万6千元,父母拿了6千,剩下的我存了7万,花了3万,结婚后收的朋友礼钱和父母红包还有我自己以前上班攒的钱一共存了四万,父母结婚前陪了5万,离婚这些钱怎么分,彩礼用分吗,?结婚后男方没给过一分钱,都是女方家人给的零花钱,男方工资每月还车贷之后还不够生活,目前信用卡透支快一万,这些怎么算呢?求解答!跪谢!
2024-08-31 07:23在处理涉及财产分割的案件时,首先需要确定的是夫妻双方是否有婚内协议或者共同财产约定。如果存在此类协议,则按照其规定进行分配。 对于你提到的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应当属于个人财产。 -婚后一方获得的合法继承物; -婚后一方因工作收入所得的财产; -一方婚前购买并登记于自己名下的房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于另一方名下(如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的房产等。 至于你提到的“朋友礼金”、“父母红包”,以及你之前的工作积蓄,这些都是你的个人财产,并不包括在上述列举的财产范围之内。 关于彩礼的问题,我国《民法典》中并未明确规定彩礼的性质或是否可以作为婚后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因此,在处理这类争议时,应基于公平原则来判断。具体来说,法院可能会考虑彩礼的金额、赠与人的身份地位、当地习俗等因素,以做出合理的判决。 此外,关于男方的负债情况,如果你是原告,你需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男方确实无力偿还债务,且这些债务并非婚前财产而是婚后产生的。如果能证明这些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并且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支出,那么这部分债务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最后,建议你在处理财产分割问题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在法庭上能够清晰地展示出你主张的事实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