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经别人介绍一位女朋友,认识10天后就认亲,一共花掉三万多,其中给女方二万礼金,女孩家属七千多,还给女孩买了一部二千多的手机,。我儿子现在发现那女子有先天性的手掌手指畸形,我儿子不想说了,钱要了多次女方不给,请问女方属于违法吗?我这笔钱能要回来吗?
2024-08-12 18:54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男女双方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发生了财产赠与行为,并且存在欺诈或者重大误解的情形,那么该赠与行为可能被视为无效或者可撤销。因此,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尝试要回您的损失。 了解赠与行为是否有效或可撤销。您可以向相关机构如民政局或者公证处咨询,以确定赠与行为的有效性。 要求返还财物。如果您认为赠与行为是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您可以要求对方返还赠与的财物,包括但不限于礼金、手机等物品。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处理。如果赠与行为是有效的,但存在欺诈或者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则可以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主张赔偿。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遇到困难无法自行解决,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