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款买房子,有黄本合同和交款发票,2015年下房子,今年突然发现房子被开发商贷款了,房子在2016年被开发商私下贷款,现在房子不是本人名字,请问这种情况下应该起诉开发商还是目前房本上的现在登记的人?这种情况如果起诉我们应该占绝对优势吧?
17天前您好!首先,关于您提到的房产纠纷情况,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房地产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分析。由于涉及法律问题,我无法提供具体的法律意见或指导。 不过,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房屋是在您的全款购买之后才被开发商私自贷款的,且该行为已经构成违约,那么您有权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所有购房款项以及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等。同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开发商未经同意擅自将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行为也可能会导致您的权益受损,因此,您可能还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开发商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是否能够胜诉,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开发商的违约程度、证据收集、判决依据等等。因此,强烈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团队,以便获得更为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