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商举办的一个投票活动,一等奖1万元,二等奖5千,三等奖2千,优胜奖1千,得奖者均被收取个税,请问,是多少开始起征税?
28天前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对工资薪金所得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对于奖金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以一个月的月平均工作日数,再乘以规定的适用税率,然后减去速算扣除数。所以,如果一个获奖者获得的奖金为1万元,则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1万元 适用税率=3% 速算扣除数=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1万元×3%-0 应纳税额=0.03万元 由于这个奖项是通过抽奖方式产生的,且获奖者需要支付相应的税费(包括个税),因此可以推断出该奖项的总金额可能低于1万元。具体而言,若一等奖1万元,那么其他奖项的金额可能只有几千元,不足以达到1万元。 综上所述,如果一等奖为1万元,二等奖为5千元,三等奖为2千元,优胜奖为1千元,那么这些奖金加起来的总金额可能在6000元左右,因此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其中某个奖项的金额超过了1万元,那么就需要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