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公司签了劳动合同,还没有满一年,公司无原因要开除我,我去找公司要赔偿,公司说劳动法规定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赔偿金,有这一说法?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去劳动局告发吗?
回答数:835
建议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6525 人今日律师解答 49535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