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想离婚关系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两个孩子,大的两岁多,小的一岁多。他爸不肯给两孩子的生活费,说不让他们吃奶粉了,让他们吃饭。从出生到现在,两个孩子,他连一半的生活费也没付到,对孩子也不关心。一多半的生活费用都是外婆家这边付的,也都是外婆带的。如果离婚,两个孩子我都想要,一个也不想给他。可是我在家带了将近三年孩子,还没有稳定的工作,怎么办?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都能争取到么?
2024-11-07 14:20关于您提到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在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会优先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并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抚养权归属。 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寻求法律帮助。可以联系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收集证据。保留与孩子的共同生活照片、视频等证据,以及相关医疗证明、学校成绩单等资料,为案件提供有力的支持。 协商解决。与男方沟通,表达您的需求和担忧,看是否有可能达成协议,比如每月支付一定金额的生活费等。 调解或诉讼。若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可以考虑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及具体抚养条件。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后,双方都有权利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但这种要求应该基于法律规定,即应满足以下几个前提条件。 -抚养费的标准应当符合当地生活水平; -被抚养人的实际支出应当得到保障; -支付方有能力承担该费用。 综上所述,虽然没有绝对的“一定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但是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收集充分的证据,并且努力争取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是很有必要的。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