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儿子,二儿子13年7月在无锡市被轿车在压死,经过法院调解,赔偿80多万,15年中旬保险公司,转缴法院42万元纸票,父母2老,以及死者妻子,儿子,女儿,共五人,钱赔偿给了二媳妇,现在父亲已经去世,想起诉二儿媳追回两位老人应得的养老抚恤金,都在兴化市
2024-07-29 06:45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赡养和抚养义务是法定的,无论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如果您认为二儿子的死亡导致您的父母丧失了基本的生活保障,且该款项属于他们应当得到的养老金或者抚恤金,则您可以考虑提起诉讼要求二儿媳返还。 在起诉时,建议您收集以下证据。 证明您父母丧失了基本生活保障的相关文件; 关于二儿子死亡情况的证明材料(如医院出具的病历、警察报告等); 赔偿款的具体数额及支付凭证; 您父母丧失生活保障期间的实际支出证明; 其他可能影响判决结果的因素,例如二儿子生前是否有遗嘱或继承协议等。 请注意,在提起诉讼之前,最好先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全面地了解您的权利,并为您的案件提供最佳解决方案。同时,考虑到涉及到家庭纠纷,处理此类案件需要谨慎行事,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