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一月份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是机动车,对方电动车,交警认定我的全责,对方轻伤。趾骨骨折,未住院,医嘱带模具回家静养。保险公司已出险。期间我联系过两次是否需要复查,第一次回复说过段时间。第二次未回复。所以我不清楚对方伤情恢复如何。另外,现在半年多过去了,对方现在一直不说处理。请问我现在需要做什么?是否有法律上应尽的职责或义务,或者是否有法律上未尽的缺漏?
回答数:411
你好,现在你应该 委托交警部门介入处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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