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在镇上自建了三层楼房,三楼是大伯的,二楼是二伯的,一楼是爸爸的,爷爷死了有留遗书,房产证是爸爸的名字(三层一个房产证),我爸妈离婚后我跟了妈妈户口也迁出来了,去年爸爸因病去世什么也没交代,现在房子要拆迁了,我的伯伯们让我把房子拿出来跟我四伯一人一半,他们的理由是他没有家庭没有小孩这个房子当初他出了钱,我想咨询我又没有继承权,我应该给他多少合适,谢谢
2025-03-23 00:28您提到的问题涉及到继承法和房屋拆迁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对于被继承人的遗产,包括房产等实物财产,通常遵循法定继承的原则。如果您的父母在生前没有立下遗嘱,那么按照法定继承,您的份额应当由您和您的伯伯们共同继承。 关于伯伯们的主张,他们认为由于您没有家庭和孩子,因此有权要求您分得部分房产。这种观点可能基于对家族关系的理解,但需要考虑的是,房产属于您的父母所有,并且已经登记在父亲一个人的名下。因此,从法律的角度看,您并没有继承权。 然而,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您可以尝试与伯伯们进行沟通,表达您的立场和担忧。同时,考虑到伯伯们可能是出于亲情或其他因素提出的请求,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或通过法院解决争议。最终,应以合法、公正的方式解决问题,维护自身的权益和家庭和谐。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