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一个客户在贵阳成立购买关系,货物由物流运输下去,其中运费由买方自己负责,结果运下去物流把东西弄破损,买家在他的收货地点把我们给告了,我想问问我卖方有什么责任,还有他是不是应该在我们合同成立地点的法院起诉我
2024-11-25 01:24您好!首先,关于您提到的纠纷,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买卖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并且合同中约定有具体的争议解决条款,那么可以按照合同中的约定处理。如果您和对方已经达成了一致的协议并同意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问题,则无需再提起诉讼。 其次,关于您的问题,“我卖方有什么责任”这个问题,这取决于您与对方签订的具体合同以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一般来说,在商业交易中,卖方需要确保货物的安全送达,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问题,卖方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是,具体的责任范围和赔偿标准可能会因合同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建议您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或者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解答。 最后,关于“他是不是应该在我们合同成立地点的法院起诉我”,由于您没有提供更多的信息,因此无法给出明确的答案。不过,一般情况下,如果一方对另一方的违约行为提出索赔,另一方可以选择通过协商或调解来解决争端,而不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寻求解决方案。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