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一家公司公司做人事,2019年6月18日开始上班,到8月21日,突然接到领导通知因八月份招人差,公司状况不理想为由辞退我,试用期两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未交社保,这种可以要求赔偿吗?或者要求公司支付整月工资吗?如果可以要求赔偿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2019-08-22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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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要求赔偿,入职通知,打卡记录、工资单、同事证词等等。

2019-08-22 1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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