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老公是湖北恩施人,我是山东人,他常年不在老家,我们分居两地两年,我该在哪里起诉呢?
2025-04-26 22:5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二年且确无和好可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在您的情况下,您可以在被告所在地即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收集以下证据材料。 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等; 婚姻登记证明。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文件; 住所证明。如房产证、居住证等; 分居期间的书面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等相关证据; 其他相关证据,如共同财产清单、子女抚养权归属等。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需要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指导,请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