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三个月前因为私人问题,经过别人介绍通过网购套现,也就是以买贵重物品为理由,从某公司贷款分期偿还,但是直到合同签订完全,我才知道偿还利益极高,我本意是通过小额贷款度过工作交接的空白期,但是我总共贷款四千,是用买两台苹果手机的理由从贷款公司贷款,直到结束,我才发现我借四千需要偿还一万一,而贷款的商品并没有拿到。 我想请问,这种情况能否拒绝偿还多余贷款?
2025-07-02 20:51您的情况属于高利贷行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如果您认为贷款利率过高或不符合法律规定,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退还多支付的部分款项。 此外,您还可以寻求法律援助,由专业的律师帮助您了解自己的权利,并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和建议。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避免受到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