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A和B合伙开发房地产,最后B将房子全部控制卖掉,账目在B,A本金分红全部要不回来,A起诉B,B无理取闹称,房子全部A卖掉,账目全部在A手里。现在A上诉,但A拿不到卖房合同,合同一份在业主一份在B手,这种情况算不算客观因素?A请求法院调查取证,但法院拒绝调查取证,按照诉讼法一条规定,在上诉人因客观因素不能举证,法院应当调查取证?这个案件很明白,只要法院帮忙去调查一下,所有的全部就清楚明白了!请问一下贵律师,对于这种情况,法院是不是应当协助一下调查呢?原判是,双方纠纷不清,不予判定房子是谁的。
2025-03-17 05:38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如果房屋的所有权存在争议,且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你可以考虑采取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法院可能会要求你提供有关房产交易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合同、销售协议等文件。如果你认为这些文件不在你的控制之下,并且无法获取到,那么法院可能不会支持你的主张。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因此,法院在作出判决之前,需要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对证据的审查。如果你认为法院拒绝调查取证是错误的,你可以提出异议并进行抗辩。 综上所述,建议你在上诉过程中尽可能地收集所有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包括购房合同等文件。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这些建议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