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佰仟分期办理的分期,一个是去年七月份办理的,一个是12月份办理的(七月份的还到今年6月份,一个月还300多一点,一共还24个期)(第二个12月份的还到六月份,400多一点,一共还8期)第一个合同借的4000,第二个300,六月份之后就没钱还上,八月份左右通知说合同要一次性结清,已经移交收债公司,我九月份发了工资还了3000,(第一份合同之前还了差不多3300,第二个还了差不多2400)加这个月3000,已经还了8700了,然后我问一下还有多少钱,收债公司说还有4790左右,我问为什么这么多,他说是违约金,百分之20,合法吗?
2021-04-18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