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跟别人打了欠条五十万专项专款用于房屋还款,当时我说作废不借了,第二天我妈拿着条子去借了钱没告知我,到期了没钱还别人要起诉我了怎么办?

2019-09-26 09:36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如果你本人已经实际拿到借款,是需要承担偿还责任的。因为在您使用借款的时候借条已经生效。

2019-09-26 09:36:45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7381今日律师解答 48087

相关推荐
有为残疾人免费法律援助的吗 1回答
夜间修路扰民,我叫停了算违法吗 1回答
等待节算工资期间被扣伙食费合法吗? 1回答
房子出租后被用来容留他人吸食毒品有没有责任 1回答
把国旗贴到车上违法吗 1回答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担保期限 1回答
用人单位签合同没有告知当事人竞业保密协议内容。需要遵守吗 1回答
帮朋友房产抵押,没有担保,涉诉后法院可以冻结我的账户么? 1回答
A2驾照降级没去处理可以回当地降级吗 1回答
你好家父9月1日车祸,司机肇事逃逸,次日投案自首,至今交警没有定则,肇事方没有给出医药费,老父亲肋骨骨折,左侧股骨头置换手术已经做完,后续我们该怎么办 1回答
夫妻两人没有经过允许拿对方钱可以报警吗 1回答
微信右下角圆国旗标识违法吗 1回答
法院罚款没交能申请解除限高吗 1回答
欠款18万。打的欠条。现在借款人要求拿我的房产抵押。欠条和房产抵押合同是不 1回答
睡觉来了个电话。接电话被录音了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