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后半年左右发现我老公欠十几万的卡债,当时是我姐以个人名义以现金方式借给我老公,有借条。要是离婚这笔钱是否成为夫妻共同债务,有办法让他自己全部还给我姐么? 2.结婚到现在他共支付5千的生活费给我,前半个月我发现他网上赌博,又欠了二十左右万的卡债,但是他死不承认说这笔钱是他投资输了,要是离婚这笔债务会连累到我么?3.我要是要孩子,如果他没能力支付抚养费,是否他就不用承担这笔用?要是要一般费用多少
2019-11-04 18:06你好,第1笔债务一般如果用于共同生活的话,属于共同债务,第2笔债务属于违法投资,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孩子如果对方没有能力承担,也要承担,一般是对方经济收入的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