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013年请问我帮别人担保了5万块钱,利息是百分之3,现在已经找不到债务人了,2014年的时候我去逮到他老婆,把债权人也喊去了,到时债务人给债权人打了电话,说三个月之内还钱,利息也不还了,双方在电话里说好的,我们就走了,现在是2018年6月了,我被债务人起诉至法院了,我会还这笔钱吗?
7天前您好!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首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如果债务人在借款合同中明确表示不支付逾期利息,或者借款人已经偿还部分本金,并且未支付剩余本金的利息,则该约定可能无效。 此外,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除合同或协议变更合同条款来解决纠纷。如果您认为对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最后,建议您及时委托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法律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备后续诉讼使用。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