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修路有赔偿款,我于2000年买对方几间土坯房,当时对方把他家土地,山林无偿转让给了我,2009年二次林地确权已换成我的名字,另对方把他原:土地承包合同、宅基地使用证、林权证全给了我,现因有赔偿,对方说2009年给我确权的林权证不合法,他家不承认。当时买房时是通过村委会几人作证并签字盖章的,现在他家说2009年林地确权时他家不在场为由,不与承认我家的现有林权证。请问我要找哪方面律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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