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动合同上有写有竞业限制第二十三条和二十六条,时间超过2年且只说明违约金,没有写明赔偿条款,请问若我签了,
1.这份有效吗?
2.超过二年自动失效,还是仍需遵守?
3.没有写明赔偿条款,若后续发生不愉快的事情,是否可按30%协商?
1回答
中国境内公司与加拿大渥太华当地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对方在渥太华招聘劳务人员远程满足我方中国境内的客户上课需求,人民合同有效期2018年1月至2021年12月31号结束,我方每月向这个在加拿大的公司打工资,由于合同上双方没有约定出现争议后如何解决的细则条款,只是程式化的提到出现争议双方协商,适用法律是加拿大安大略的法律.我方现在要提前终结与对方的合作,请问会有什么法律风险
1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