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2019
2020-11-16 18: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宁夏统计局2018年度有关统计数据,6月13日,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公布了2019年度全区道路交通事故伤亡人员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 具体赔偿计算标准 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895.2元/年 二、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1976.7元/年 三、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07.6元/年 四、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789.6元/年 五、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1945元 六、相同或相近行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相同或相近行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农、林、牧、渔业57990元;采矿业113661元;制造业62402元;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12569元;建筑业56298元;批发和零售业56472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9838元;住宿和餐饮业43090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4218元;金融业112383元;房地产业63269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6500元;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93472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9306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9519元;教育87582元;卫生和社会工作96180元;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8990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82295元。 七、住院伙食补助费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财(行)发〔2014〕97号文件规定,每人每天按100元标准执行。 八、本标准即日起执行。在本标准实施以前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仍按原标准执行。本通知未列明的赔偿事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执行。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相关文件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按100元标准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标准实施以前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仍按原标准执行,标准未列明的赔偿事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执行。 相关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