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男,与妻子离婚三年,有一女孩前妻带,之前有一小饭桌离婚后由前妻经营,法人是我,离婚协议写明小饭桌不允许转让。但是前妻没有与我商量私自转让出手。离婚协议写孩子到高中以后我在出扶养费。现在我该怎么办,孩子现在小学,我无稳定收入工。没有经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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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的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处理,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处理,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存在有分配的财产,建议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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