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将位于肥城市的一间自有门面房租赁给了对方,房屋租赁合同在10月14日期满,三个月前当事人通知对方因自用(加盟快餐)合同到期将解除租赁合同,现对方迟迟不予腾房,并将房门反锁,致使当事人的快餐店无法开业,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约每天一千多元,现当事人想委托肥城市的律师代理起诉,可以承担三到五千元律师费用(先支付一千元)。
2025-12-23 12:07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对方之间的租赁合同已到期,且您已经提前通知对方解除租赁合同。现在,对方拒绝搬出并将房门反锁,导致您的店铺无法正常营业,造成了经济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帮助解决纠纷。如果您愿意,我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关于律师服务的建议和信息,包括如何选择合适的律师、了解收费标准以及如何准备诉讼材料等方面的信息。请告诉我是否需要进一步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