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两个孩子,一个七岁,一个九岁,大的女儿,小的儿子,前两次是女方起诉离婚,我不同意,由于女方搭了外面的,我觉得也确实没意思,第三次我起诉离婚,就在一个月前,老婆和岳母还因为接小孩的事,把我妈打成轻伤二级,警方已经立案,鉴于这种情况,我能把两个孩子都要过来吗,谢谢!
2025-12-28 05:10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您的妻子存在严重的虐待行为,如您提到的暴力行为,并且这种行为可能影响到孩子的身心健康,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保护您的孩子。 在决定是否要带走孩子时,您需要考虑到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安全、健康状况、与您的关系以及您对孩子的影响等。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威胁或侵犯,建议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机构或法律顾问进行咨询和帮助。 同时,为了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请尽量避免采取极端措施,而是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家庭矛盾。希望您能妥善处理好这个情况,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